摘要:来源:诸葛找房网现在买房不像是以前了,想要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可能需要将自己的积蓄全掏空,甚至还需要父母的资助才能付得起首付。所以说买...
来源:诸葛找房网
现在买房不像是以前了,想要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可能需要将自己的积蓄全掏空,甚至还需要父母的资助才能付得起首付。所以说买房这件事可容不得半点马虎,这其中最不允许出差错的一个环节就是签订相关的合同。但其实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个流程,就觉得交完钱签完字后静静的等着领房子就好,其实没有这么简单。在签订完合同后,还需要趁早办理这三件事,若是耽误了,可能首付的钱都白交了!
一、预告登记
虽然已经签订完购房合同了,但是房产证还没拿到手,那房子就依然不属于购房者,而是开发商的。即使购房者已经付了首付,如果开发商突然出了什么变故,比如说开发商一旦破产,或者开发商因为负债导致资产被查封,购房者的房子就很有可能会随着开发商的其他资产一起被查封。但是如果购房者在签完购房合同后立即进行了预告登记的话,即使开发商出了什么问题,购房者的房子也不会受到什么牵连。
二、将购房合同进行备案
这是最容易被购房者忽视掉的一点,如果开发商资金链出现了问题,就很容易发生一房多卖的情况,或者是开发商为了贷款把房子拿去做了抵押,如果真的出现这种问题日后购房者想再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。所以为了保险起见,就去房管局进行备案处理,这样是最稳妥的方式,谁也拿不走。
三、签订附加协议
我们都知道,房屋的实际面积跟房产证上的面积是会有一定差距的,但是如果这个差距超过了一定的范围,购房者是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,前提是需要在签完购房合同后,要紧接着就房屋面积签订附加协议。这样如果重新测量时发现面积存在较大的偏差,购房者就可以凭借该协议向开发商索取补偿,这也是防备不良开发商的有效手段。
要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,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,在买房之前就要多家了解,别让自己的辛苦钱打了水漂。所以在签完购房合同后,上述的这三件事要尽快办理,别再日后出现什么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生活。
签完购房合同后,一定趁早办理这3件事此文由小马编辑,来源于网络,转载请注明出处!http://www.qqfangchang.com/zhishi/696.html